2019-5-23丨招考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4 10:24:32 来源:乐鱼体育最新官方网站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加强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的意见》(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逐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精神,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9年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74人,其中延吉市221人、龙井市87人、图们市68人、和龙市94人、敦化市50人、珲春市130人、汪清县145人、安图县179人。

  5.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29至2001年5月29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别的条件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5月29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2019年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2020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9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丈夫妻子的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报名者(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退伍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1份,以及《2019年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可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报名时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要求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6个月内)红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尺寸2.5CM×3.5CM )、电子版1寸彩色照片(像素约295×413,格式JPG)。

  其中,2019年毕业尚且还没有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对符合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名现场填写《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审核表》(附件3),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由招聘主管单位现场审核人员将考生相关信息录入《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名册》。

  资格审核检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复核,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其中,专业条件主要是根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真实的情况由有关方面一同研究确认。

  通过资格审核检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60元,免笔试缴费标准为每人25元。

  考生准考证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发放,发放时间为6月26日至28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发放地点与报名地点一致。

  1.本次考试只允许每名考生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2.2019年报考延边州各县市所属各类事业单位的,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或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3.工作经历审核要求。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经历,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从事所学专业工作的经历。在编人员主要是审核档案中干部履历表、聘用合同、工资核定表等资料;非在编人员主要审核在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作单位定期发放工资的凭证,三者有其一即可。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以后脱产学习(如全日制研究生)也不作为工作经历时间进行累计。

  4.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注明户籍条件的,以《2019年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为准。非延边州户籍在延边州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延边州户籍限制。

  笔试试卷采用客观题、使用标准化答题卡,考生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本次考试不接受考试成绩复核申请(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除外)。

  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幼儿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护士岗位笔试科目为《护理学》,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通用知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4)。

  全州笔试考点分别设在各县(市),笔试时间为7月6日上午8:30至10:00,笔试地点及需要注意的几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

  医生、舞蹈、教练员及其他特殊岗位,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来进行(免笔试岗位考试内容详见附件1)。

  使用研究生以上学历报考的考生,且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所需专业的,免笔试直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逐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精神,对符合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初始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并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络站点进行公示。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19年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1.面试前,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别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经国家或我省统一选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已报考了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面试前携带本人服务合同原件、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证,送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专业相关知识答辩、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来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分。考生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考官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优先录取,其他人群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做。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2019年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

  本次考试各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通用知识》复习大纲详见附件4,考生可自行下载。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企业拓宽选人渠道,完善选人机制,延吉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9年5月21日至2019年5月27日16时,报名地点在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联系电话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应携带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在线证明(学信网上打印)、资格证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同底(红底)免冠证明照片和填写准确完整的《公开招聘报考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详见附件2),登记表可在延吉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下载中心)下载,用A4纸打印。

  2、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4、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采取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检查、面试、聘用等步骤进行。

  此次公开招聘免笔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来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络站点进行公布。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延吉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不是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合同期限设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延吉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为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满足科研和教学的需要,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拟公开招聘教师1名,具体如下。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为人踏实、爱岗敬业、身心健康,富有创新、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4.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近五年在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的专业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研究方向一致的SCI或EI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至少3篇为SCI论文);国内应聘者需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它国家级科研项目。

  1.应聘者登录东北师范大学岗位公开招聘与网上应聘系统报名,实名注册并提交应聘材料: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习阶段成绩单复印件、个人承担或参加的课题、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职称或工作证明等。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6月21日。

  2.学院自主组织审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检查。合乎条件的应聘者,参加面试考核,同时查验应聘者材料原件。考核合格人员报学校审议。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审批同意,东北师范大学基本建设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气工程师1名。具体事宜如下:

  1.岗位性质为劳务派遣岗位,属东北师范大学全民事业编制外工作人员,不享受东北师范大学全民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福利待遇。

  2.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委托校外劳务派遣机构代管,聘任期内享受社会统筹“五险一金”待遇,薪酬面议。

  3.诚实守信,为人正直诚恳,拥有非常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具有图纸审核能力和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监控管理能力。

  6.熟悉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进度款、结算基本流程及控制要点,组织并参与电气工程的各项验收及决算工作。

  7.能够较熟练使用CAD及常用办公软件,熟练运用造价软件,熟悉现行计价、计量规范,熟悉施工工艺。

  1.应聘者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基本建设处劳务派遣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并将学位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制作为一份应聘材料,于2019年6月 7日16时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逾期不予受理。

  2.基本建设处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合乎条件的应聘者到现场查验应聘材料原件,验证通过者需参加后续面试考核。

  3.通过招聘考试的拟聘人员须至东北师范大学校医院参加入职体检,如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个人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基建处将不再重新组织招聘工作,按总成绩排名顺次递补。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生态环境建设总体部署,全力推进山水城共融的生态宜居城市战略目标,全面加强西安区保护生态环境质量和改善人居环境工作中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西安区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态环境协管员。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生态环境协管员20人,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15人,面向退役士兵(士官)招聘5人。

  1.协助开展生态环境明显问题的整改落实,协助执法人员对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执法。

  2.负责监管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河道排污、绿化亮化、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秸秆禁烧等方面工作,并督促其及时整改。

  3.根据全区重点工作安排部署,服从调配,完成区委、区政府交代的其他工作任务。

  4.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遵守社会公德,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热爱工作;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6.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27日至1999年5月27日期间出生)。

  4.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遵守社会公德,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热爱工作;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6.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27日至1999年5月27日期间出生)。

  1.本人、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等主要社会关系中有违法犯罪的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西安区人社服务大厅2号、3号窗口(辽源市仙城公安分局对面,河西新苑8#楼1楼)。

  1.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证明)原件,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2份(一律以A4纸复印),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西安区2019年合同制生态环境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2.退役士兵(士官)报名时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役士兵(士官)证、高中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退役士兵(士官)证、高中及以上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2份(一律以A4纸复印),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西安区2019年合同制生态环境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西安区人社局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审核检查。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一)采取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方式择优录用。笔试和面试成绩合计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如不足1:3比例人数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参照《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三)面向高校毕业生的生态环境协管员岗位综合成绩前15名、面向退役士兵(士官)的生态环境协管员岗位综合成绩前5名人员参加体检、政审,经过体检、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同时依次顺延递补。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单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按拟招聘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区人社局组织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由人社局及有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做全面考察。考察组要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调查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最终拟聘用人员按要求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逾期不报到或7个工作日内不到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招聘录用后,试用期一个月,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2650元/月,符合参加社会保险条件的人员按有关法律法规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聘用上岗后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一年一考核,由用人单位对其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对考核优秀且表现突出人员的可续签合同,其他人员合同期满自动解聘。

  3.报名人员一定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不可填错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报名人员一定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6.本公告由辽源市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以此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为加强西安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西安区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西安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11名,其中消防救援岗位7名,后勤管理岗位3名,消防文员岗位1名。

  1.消防救援岗位人员在西安区消防救援大队的统一指挥下,承担火灾扑救及抢险救援等各类工作。

  2.后勤管理岗位人员在西安区消防救援大队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大队的后勤管理工作。

  3.消防文员岗位人员在西安区消防救援大队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大队的文字综合、档案管理、消防宣传等工作。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93年5月27日至1999年5月27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8周岁(1991年5月27日至1999年5月27日期间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

  1.本人、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等主要社会关系中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报名地点:西安区人社服务大厅5、6、7号窗口(辽源市仙城公安分局对面,河西新苑8#楼1楼)。

  报名人员递交报名登记表2份(在西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本科学历需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证明)及有关等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用A4纸复印),小2寸红底免冠近照3张。部队退役军人需携带退伍证以及部队服役期间所获荣誉和奖项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报名表见附件1)

  人社局(就业局)对报名人员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3)体检地点及内容:在指定的区级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执行。

  (3)考核内容:体能采取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内容为: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原地跳高。岗位适应性测试采取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为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拖拽。(科目操作规程及标准见附件3)

  (4)成绩评定: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科目100分满分,拟招录消防救援岗位人员必须参加全部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科目,其中一项达不到“一般”标准或最低分值以及总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测试。按招聘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如不足1:3比例人数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1)面试对象:已通过体检、体能考核和适应性测试的拟招录消防救援岗位人员。

  (4)成绩评定:面试科目100分满分,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测试。

  (1)考核对象:已通过体检、体能考核和适应性测试以及面试的拟招录消防救援岗位人员。

  (3)考核内容: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对拟招录人员的主要经历、奖惩情况、家庭情况及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核查,到所属村委会或学校、户籍地或常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谈话确认、签字盖章。

  (3)体检地点及内容:在指定的区级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成绩评定:笔试科目100分满分,按招聘人数1:3进入面试,如不足1:3比例人数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4)成绩评定:面试科目100分满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测试。

  (3)考核内容: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对拟招录人员的主要经历、奖惩情况、家庭情况及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核查,到所属村委会或学校、户籍地或常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谈话确认、签字盖章。

  (一)消防救援岗位采取体检、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政审的方式择优录用。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科目100分满分,占总成绩50%;面试科目100分满分,占总成绩50%。单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两项科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后勤管理岗位和消防文员岗位采取体检、笔试、面试、政审的方式择优录用。笔试科目100分满分,占总成绩50%;面试科目100分满分,占总成绩50%。单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两项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消防救援岗位总成绩并列人员录用办法。按消防部队退役士兵、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高校毕业生排列的先后顺序依次优先录用。如无上述条件,参照《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重要提示:上述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

  (四)后勤管理岗位总成绩并列人员录取办法。按具备会计或审计等级职称人员、具有财务管理或审计工作经验人员排列的先后顺序依次优先录用。如无上述条件,参照《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重要提示:上述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

  (五)消防文员岗位总成绩并列人员录取办法。参照《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根据招聘人数和考核结果,对最终拟聘用人员按要求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受聘人员逾期不报到或7个工作日内不到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考核情况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拟聘用消防救援岗位人员在公示后需参加为期不少于30天的岗前职业培训,培训内容为:灭火救援基础知识、消防员基础体能训练,灭火救援基础技能等。培训后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标准以西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体技能业务考核标准为准。培训期间由消防救援大队负责食宿、服装、器材等保障,培训期间工资1500元。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接收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拟聘用后勤管理岗位和消防文员岗位人员在公示后需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入职实习。实习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后勤管理、消防文员工作情形,予以退回。实习期间工资1500元。实习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录用后,试用期一个月,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2650元/月,符合参加社会保险条件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消防救援岗位上一天一宿、休一天一宿,节假日轮流值班。后勤管理岗位和消防文员岗位实行白天8小时工作制。

  聘用上岗后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一年一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对考核优秀且表现突出人员的可续签合同,其他人员合同期满自动解聘。

  4.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不可填错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6.报名人员一定要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以此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小枫叶幼儿园是按照国际化幼儿园建造标准建造的国际化幼儿园,该园坐落在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约7980㎡,建筑面积约8431㎡,设有近170平方米的标准教学班18个。

  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和临床科室用人需求,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长人社联【2015】8号)和《长春市卫计委关于加强规范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卫人发〔2017〕38号)以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经院党委研究决定,现将护理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5.年龄在20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时间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学历要求: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助产专业及有相关专业技能竞赛获奖证明者,学历可适当放宽。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仅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及下列资格审查条款所需材料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同步进行,具体工作由院人事科与纪检委共同组织。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所有毕业证、学位证、护士执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登记表一份。

  1.招聘岗位需要进行笔试的,相关工作由院人事科和纪检委联合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合格者,依分数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医院公示栏进行公布。

  3.拟聘人选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如相关岗位急需人才,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在院公示栏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最终人选经院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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